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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日,神話公司於與Joon Media針對神話商標權訴訟,獲判部分敗訴後,表明了再‘上訴’之立場。
神話公司一位關係者在當天對OSEN上表示“神話公司獲得部分勝訴以及部分敗訴。對於敗訴的部分將會重新提起上訴,往後以神話(SHINHWA)名義活動並沒有任何問題。”
該名關係者接著說,“原商標權已經由SM娛樂完全讓渡給Open World,也就是現在的Joon Media,因此神話一開始就是在知道無法取的情況進行審理。此次訴訟並非是為了取回商標權,而是針對神話公司與Joon Media之間簽屬的商標權使用合約,不合理之處進行追究裁判”
因此,希望將上訴爭論焦點放在Joon Media持有之商標權範圍到哪,並對此進行認證。
Joon Media於2005年獲得神話商標權。神話公司在2012年提出與Joon Media解除契約並且索回2012年支付給Joon Media演唱會收益之訴訟。在這之後,Joon Media主張擁有(神話)商標權,故提出(神話)需支付2013年演唱會部分收益給予Joon Media之訴訟。
這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確認雙方債務狀況後,判決神話公司需“支付1億4113萬韓元”差額給於Joon Media。
來源:OSEN
翻譯:糖艾@bestshinhw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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